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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when I grow too old to dream
That kiss will live in my heart

歸來吧 歸來   請不要把我忘記
歸來吧 歸來   我在等你


等到過了半世紀後,臺灣的民主進程有了大步進展,白色恐怖相關檔案相繼解密,我輾轉拿到所謂「綠島叛亂案」的卷宗。豁然發現好友蔡炳紅在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的判決中是被判「原來刑期執行完畢後再加感訓三年」。但這樣的判決後來呈上國防部,國防部長和參謀總長加注了意見,送到總統府,總統府秘書長和參軍長又加注了意見,無不要求更嚴厲的刑罰,最後呈上總統,總統批了四個字:「嚴予複審」,還要追究軍法官原先「輕判」的責任以及新生訓導處的管理責任,這就決定了我好友等十一位年輕人的命運。最後複審判決下來,同案十一個年輕人全部被判死刑,其中還包括臺中一中高我一屆的楊俊隆學長、以及新竹女中十七歲就被抓來的高中女生,個個都是愛好文學、愛好藝術,在學校都是獲得師長特別青睞的學生。做為這些年輕人犯罪證據而被沒收的是:匪書《社會進化史》筆記三冊、匪書《青年的修養》上下兩冊、以及字條數件。判決書在列舉他們犯罪事實,有一條說「被告在新生訓導處管訓期間常在散步時唱匪歌『歌唱祖國』以鼓勵叛亂情緒」,而這首從南日島戰俘學來的歌我也和炳紅一起在山上和在海濱唱過。最令我震撼的是好友他們十一個人,在執行槍決之前拍攝的照片都面露笑容──這對於生性膽小懦弱的我,變成永遠無法理解的謎。

重獲自由

一九六○年九月坐滿整整十年的監牢後終被釋放,搭著漁船到臺東,轉乘巴士行經九彎十八拐的山路到了高雄,再改乘夜班火車「歸心似箭」地一路趕「回」臺北縣的三重。因為根據五弟的來信,他結婚後因工作的關係購了新屋移居那兒,且年邁父母也和他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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