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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二哥冒險把他們一家人接回家供吃供穿加予保護,直到不幸事件緩和下來才送他們安全回家。副局長夫妻從此拜我父母為義父、義母,讓我們兄 弟平添多了位「阿山兄」和「阿山嫂」。在那段社會到處充滿著肅殺氣氛的時期,鎮壓軍開進城來,父親趕緊把正在念高一的我送去山上親戚家躲藏了一陣子。然而父親所熱愛的祖國,最後還是抓走了他幾個兒子中最懦弱的、一個只會死讀書而且依賴心最重的小孩,並莫名其妙地判了他十年的重刑。這個小孩在剛剛「光復」時,學著日本小說《母親》中的少年主角,也到處去尋找祖國「救國英雄蔣中正」的畫像。

獄後求學與求職屢次遇到挫折

出獄後照規定馬上到臺中縣警察局去報到,後來在家鄉找不到能餬口的工作,只好遷來三重投靠五弟。應徵飯店的服務生、當過漫畫出版社的翻譯、在小報社當編輯等等換了好幾道工作,而每次警察都如影隨形地來抽查生活工作情形讓我深覺所謂出獄,只不過從一所範圍較小的監獄移調到較大的監獄而已。對我們這種一旦被貼上「匪諜」標籤的人,真正的自由仍然是遙不可及的夢想。歷經許許多多的波折,後來終能和青梅竹馬的「意中人」結婚。我暗戀多年的「她」長年以來一邊當老師、一邊繼續升學進修。結婚後勸我再回學校繼續唸書。剛好在從前的「師範學校」改制升格為「師專」第一期招生的時候,我僥倖考上。高高興興去註冊報到,我把坐十年政治冤獄的事老老實實向訓導處報告,訓導主任聽罷大驚失色,叫我先不要和別的同學一起住進宿舍,他就趕緊寫了公文書分別向警備總部和教育部請示可不可以讓我就讀。同一個時間考進去的師專同學全部住校,只有我一個人很特別的差不多有一個月時間吧,每天都從家裡去上學,直到有一天訓導主任叫我去當面告訴我,警備總部因我獄中的成績是「甲等」,又為了「安定」出獄人的生活,很贊成讓我乖乖在學校唸書;但是教育部卻認為「師專」是培養國民教育師資的搖籃,不容許被判過十年重刑的「匪諜」前科者入學。訓導主任一副「愛莫能助」的樣子,我只得匆匆辦了退學,第二年為了滿足長年來想用原文閱讀左拉、莫伯桑、雨果、以及波多雷爾等大師作品的願望,以第一志願考上了淡江文理學院夜間部的西洋文學系法文組。我這三十歲的「歐吉桑」學生,由於自己興趣所在,仍能以班上第二名的成績贏得了獎學金。不過有了臺北師專的教訓後,我不管求學、求職都盡量的隱姓埋名,更不敢讓人知道自己「匪諜前科」的底細。在求職方面,我曾經看報紙去應徵新開幕飯店的服務生,強調我會英語會話。但可能已年屆三十,人家嫌我當服務生太老而未被錄取。後來報考位於重慶南路的金融《徵信新聞》,是金融銀行界的專業報紙。考過中日文翻譯的筆試後獲得錄用。我把匪諜前科坐牢十年的事情照實以告,就在那兒工作數月。但將近年底時,該社社長涉及與人訴訟案,管理部門認為有我這種前科的人對報社會有不利影響,遂在新年將至的時節把我開除。之後應徵考入赤峰街的寶石出版社,是當時一家最大的漫畫出版社。我擔任日文翻譯成中文的工作,薪資以件計酬,收入不甚穩定。工作一陣子後,經我小學恩師、那時已成為我岳父的楊明發老師,請託他日治時期臺北師範學校的老同學介紹,轉任東方少年月刊社擔任編輯。當年「東方少年」與「學友」並稱兩大兒童雜誌,極受小讀者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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