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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緣起
 
 民國101年(4G在台灣開始推展)進行了一次網路隨機投票調查,結果顯示91%以上的網友曾出現過提筆忘字的情況。這種社會上極為普遍的現象更被一些媒體稱為「漢字危機」。社會需要滑鼠、鍵盤等資訊工具,但更需要牢記繁體國字的寫法;火星文的出現勢不可擋,但五千年的中華文學之美更不能放棄。

 漢光教育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基於文化傳承使命,秉持著推廣漢文化為己任,至今已推出多屆漢字多媒體創意競賽活動,自開辦以來,深受青年學子支持並熱烈參與,亦受到動畫產業及文化創意界的熱烈迴響;今年將以共同主辦的方式持續推出「2015年漢字創意短片競賽」,廣邀全球文化創意工作者及校園學子共同參與,此結合傳統文字之美與新興數位科技的文創競賽活動,期能藉由競賽,讓年輕一輩能貼近漢字藝術、理解深刻文化意涵並能體會漢語文之美感。

 2015年除了保有早已樹立口碑的影片徵選活動,亦將結合影像教育推廣服務,讓更多領域的人士在受訓後,能輕鬆完成作品,參與後續競賽活動;也將發行可供教師使用的教案,深信如此的耕耘,漢學文化得以透過影像力擴大,持續發光發熱。
 
 
 
競賽方式
 
(一) 競賽組別:
分「動畫類」與「非動畫類」,參賽作品應於競賽組別中擇一參賽。
 
(二) 參賽資格與方式:
1. 不分國籍,16歲以上皆可報名參賽。或由主辦單位邀約參賽。
2. 接受個人或組隊報名: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 十人為限,並應載明代表聯絡人及參賽者相關資料。

3. 線上報名:參賽作品一律經由官方網站線上報名及上傳,參賽者須繳交參賽 同意書與作品資料。
4. 單一團隊可報名多個作品,同一參賽作品,不得跨組報名。
 
 
 
參賽方式
 
(一) 主題:
漢字在生活。
 
(二) 參賽須知:
1. 影像長度:無最少時間限制,上限為5分鐘。
2. 影像格式:建議主要以MP4格式壓縮, MOV格式壓縮次要;解析度須在1280x720像素以上。
(1)動畫類:2D、3D類型不拘,至少含70%以上之動畫內容。
(2)非動畫類:可包含動畫、平面相片及各類多媒體完成之短片。

3. 影像上傳:請將參賽影片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並設定為「公開」,影片上傳請統一設定名稱形式-2015漢字在生活-OOOOOOOO(作品名稱)
4. 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等各式多媒體器材均可,只要最後成品能輸出符合解析度標準及MP4、MOV影片格式即可。
5. 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及製作團隊之姓名及資料,待作品確認入圍決選後,主辦單位將另請參賽團隊提供有演職員表版本之影片。
6. 參賽作品不得於其他徵件比賽中獲首獎,如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並退回獎金及獎盃等。
 
(三) 音樂:
1. 自行創作。
2. 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站( 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 載使用。

3. 其它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四) 人物素材:
不限,惟如使用名人為短片或動畫之主角影像,均需獲當事人肖像權之授權。

 
(五) 著作授權:
1. 參賽者同意參賽作品採用創用CC (Creative Commons,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 同方式分享3.0 臺灣版」授權條款釋出影片,並永久無償授權漢光教育基金 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圍如下:參賽者應授權主辦單位利用參 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影片部分畫面 )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
2. 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 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漢光教育基金會及公共電視宣傳與非營利使用,範 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 上映。

 
 
 
評選方式
 
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流程分為資格審查、初審及複審三個階段。
(一)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二) 初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漢學專家、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擔任初審評審委員,就通過 資格審之參賽作品進行初審。初審階段,從動畫類、非動畫類分別選出20件 作品進入複審。進入複審之作品將於網站進行人氣票選(初審評審得視屆時 徵件作品總數,適度調整各組各類錄取件數)。

 
(三) 複審
由主辦單位委請漢學專家、影視從業相關人士或知名影像創作者,擔任評審 委員,根據初審入圍名單,選出複審入圍作品。動畫類與非動畫類中,分別 選出首獎1件、優選2件、漢學創意獎1件、最佳視覺技術獎1件、人氣獎1件。 作品評分標準暫訂為:主題契合及故事內容40%、創意概念30%及視覺表現( 製作技巧、美感及聲音設計)30%,評分標準將再由評審委員討論後修訂之。 並依複審結果,於網站先行公告入圍名單,各類獎項得獎名單屆時於頒獎典 禮上公告,並於頒獎典禮後公告在官網上。

 
 
 
競賽時程
 
項目 日程
徵件開始
2015/5/27
收件截止日期
2015/10/15
評審作業
 2015/11/06(暫訂)
公布決選入圍名單
2015/11/20(暫訂)
頒獎典禮
2015/12(暫訂)
 
 
 
獎勵辦法
 
分組 獎項 獎金及獎座
動畫類
首獎1名
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選2名
新台幣5萬元,獎座1座
漢學創意獎1名
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
最佳視覺技術獎1名
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
人氣獎1名
新台幣3,000元,獎座1座
非動畫類
首獎1名
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座
優選2名
新台幣5萬元,獎座1座
漢學創意獎1名
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
最佳視覺技術獎1名
新台幣1萬元,獎座1座
人氣獎
新台幣3,000元,獎座1座
 
 
 
報名程序及繳件方式
 
(一) 至「2015漢字多媒體創意競賽」官方網站進行線上報名
 
(二) 作品繳件方式,可經由下列方式完成:
1. 將作品影片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將連結網址提供給主辦單位,並來電確認。詳細步驟請洽「二、競賽作品規範」第3點。
2. 複審入圍名單公布後,主辦單位將另行聯繫,請於截止日期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1485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2015漢字在生活小組」收

 
報名文件:下載列印出「參賽同意書」及「報名表」,並填妥資料。
作品截圖或劇照:Jpg檔,共3張。
清晰版影片:與作品截圖或劇照燒錄在同一張光碟中,連同報名文件 一併郵寄至競賽活動小組。
繳件內容:動畫類\非動畫類
  i. 參賽同意書
  ii. 報名表
  iii. 動畫作品MP4、MOV檔,解析度須在1280x720像素以上(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作品名稱)
  iv. 作品截1280x720像素以上(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劇照1/2/3)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參賽者、入圍者或得獎者若有參 賽資格不符、作品不實、違反著作權法、違反本報名須知規定或其他法令者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自平臺移除其作品、追回其 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入圍證書與紀念光碟,參賽創作者均不得有異議,同 時名額不遞補。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 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二) 複審入圍名單公佈後7個工作日內,複審入圍者應檢附符合「參賽作品規範」 及「著作授權」規定之授權同意書、參賽同意書及報名表,將畫質較清晰之 光碟1片,逕寄或親自交付主辦單位,俾製作入圍作品影音紀念光碟;違反者 ,取消其得獎入圍資格,名額不遞補。
 
(三) 入圍作品須同意提供主辦單位宣傳與非營利推廣使用,範圍包括利用作品於 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其使用 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 作人格權。
 
(四) 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五) 本活動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依法應扣繳10% 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 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六) 頒獎典禮日期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
 
(七)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須知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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