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房思瑜房思瑜
  • 炎亞綸炎亞綸
  • 王子王子
  • 陳奕陳奕
  • 沈建宏沈建宏
  • 毛弟毛弟
  • 是元介是元介
  • 阿本阿本
  • 小蠻小蠻
  • 林辰唏林辰唏

死神少女"大明星見面會"-中獎名單

魔幻神秘大獎首映會5名 魔幻神秘特獎BENQ相機3名 魔幻神秘金獎電視小說5名 魔幻神秘銀獎寫真書5名
高雄 劉*燕 台南 周*源 花蓮 陸*威 台南 黃*晴
台北 吳*藩 台北 張*緯 新竹 陳*琪 宜蘭 沈*蓉
台北 張*清 台中 盧*倩 台北 周*榮 台東 陳*德
基隆 徐*雯   嘉義 厲*姳 苗栗 吳*奇
台北 陸*明   桃園 朱*娟 台南 巫*玲
    活動注意事項:
  1. 10/5公佈得獎名單,得獎將透過email通知得獎者,請留下有效可連絡之個人電子郵件信箱以利通知得獎,若於三日內未回覆資料,視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2. 本活動參加者僅限設籍於台、澎、金、馬地區,設籍海外地區者,視為無效參賽者。
  3.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 本活動之贈品不得要求兌換現金、折讓、更換獎項或作任何調整,產品因照相有所色差,贈品由主辦單位隨機出貨,寄送時間將於贈品送達主辦單位寄出,寄出時間將有所調整。
  5. 抽獎方式係於符合資格的參加者中由主辦單位公共電視隨機抽出。參加人若重複中獎、提供不實或錯誤之資料參加本活動,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6. 參加者同意所填寫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一般郵寄地址或聯絡電話,得由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使用。
  7. 得獎人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如有適用)。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http://www.etax.nat.gov.tw)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但會事先公佈。參加活動者一旦參加本活動,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之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