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涉嫌販毒成員逮捕,但張姓主嫌早已潛逃中國,至今還沒落網,因為辦案過程受阻,進一步查出是有員警洩密給毒販。
1名時任霧峰分局偵查隊的劉姓小隊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多次向張姓毒販透漏警方行動,甚至有收賄的情況,台中地院經過審理,一審將這名劉姓員警判處2年3個月徒刑,且不得緩刑。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說:「對國家公權力及法治傷害甚鉅,合計共判處有期徒刑 2年3個月,其中7月得易科罰金、6月得易服社會勞動,其餘1年2個月須入監執行,均不予宣告緩刑。」
台中霧峰分局去年7月擴大偵辦網路販賣大麻毒品案件,向上溯源及跟監蒐證時,發現行動受阻,且嫌犯疑似預知警方行動,推測內部有人洩密。
檢方蒐證發現,劉姓小隊長不僅與毒販見面,還暗助出境,7年內洩密6次。今年6月搜索霧峰分局,並逮捕這名劉姓員警。警方表示,劉姓員警將依規定停職。
台中大雅分局督察組組長蔡榮原表示,「劉員經台中地院一審判決,宣告多數有期徒刑,其中包含不得易科罰金,易服勞動及緩刑,本分局依法報請辦理停職事宜。」
警方表示,這名劉姓小隊長從警20多年,案發後調任大雅分局非主管職務,這幾天都請假,後續將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停職處分。除了尊重司法判決,未來對於第一線員警也會加強警紀要求,避免類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