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期后里園區開發案聽證會
民國九十年行政程序法通過以來,「中科三期后里園區開發案」嚴格說來是第一個比較嚴謹的行政聽證。什麼是「行政聽證」?它跟一般的公聽會、說明會有什麼不同?
1.適用範圍不同:行政聽證適用的範圍,包括行政處分、行政計畫、行政行為等,不是適用所有的行政行為,而公聽會就沒有這方面限制。
2.參加人範圍不同:參加行政聽證的資格,是利害的相關人,公聽會是聽取廣泛人民的意見,不限定特定的人。
3. 程序嚴密不同:行政聽證有嚴密的程序,須在行政院的公報登出,從事前通知、聽證進行到事後效力,都有明文規定。而公聽會並沒有如此完整的程序。
4. 效力不同:行政程序法第 108條之1規定:「行政機關做成晶聽證之行政處分時,除依第43條之規定外,並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但法規名定應依聽證紀錄作成處分者,從其歸定。」
中科后里園區聽證會討論議題如下:
- 中科用水計畫
- 初期放流水排入牛稠坑溝之影響
- 大安溪長期放流管對地下水質及沿海水質之影響
- 健康風險評估議題
- 其他
聯外道路路線
施工管理
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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