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背景與動機
近年來文化創意產業在政府、企業及民間組織的推動下,其所帶來的影響與效益已不容小覷。在媒體發展方面,電視數位化是影視產業近年的重要課題,然國內商業無線電視台因為靠廣告營運,在數位無線平台尚未普及前,難以投資新製節目,導致觀眾缺乏可欣賞之頻道,亦造成數位普及率不如預期。
根據本會研究世界先進國家影視發展的案例,公共媒體在影視產業的扶植、文化海外推廣、以及數位轉換上都扮演了重要的領導角色,在台灣公廣集團政策已明確的此時,公視可擔負更重大的責任,以順利完成我國電視數位化之目標。
在行動電視的發展方面,透過DVB組織規範的技術標準,無線數位地面廣播相較於有線電視系統,不僅具備了行動接收的能力,在DVB-H(for Handheld)技術愈趨成熟的發展下,無線數位地面廣播的內容更可以直接傳送到閱聽人的手持式裝置上(如手機),讓無線電視台在行動影音世紀中,足以扮演另一重要角色。
近兩三年全球各國紛紛大規模展開對手持式行動電視的技術與營運模式測試。觀察國內外行動電視之發展趨勢,鄰近的韓國和日本,分別在去(2005)年12月和今年4月推出各自標準的T-DMB和ISDB-T行動電視商業服務。歐洲方面,義大利則搶在2006年世界盃足球賽前推出正式商用服務外,短短數月間,用戶累積至十多萬戶;芬蘭政府也早在去年11月就正式發放行動電視營運執照給傳輸公司Digita;世足賽主辦的地主國德國在境內四大都市柏林、漢堡、漢諾威與慕尼黑進行大規模行動電視測試,並計畫在2007年正式上路營運;其他如英國、法國、瑞士、西班牙等國也分別進行多項大規模測試計畫,與相關頻譜清理及政策規範之動作,2007~2008年各國正式服務可望大幅開展。
台灣在行動終端設備相關軟硬體的製造(如手機、PDA等)年產值高達兩千億元以上。另外,在行動通訊服務方面,國民每人擁有超過1支多的手機,其比例亦高佔全球排名前三位,行動通訊服務業的年產值高達數千億,佔GDP相當大的比例,手持式行動電視結合廣播電視及行動通訊服務與軟硬體製造,其重要性不言可喻。
台灣在2006至2007年間投入DVB-H計畫,針對手持終端接收設備之軟硬體、技術互通性、行動內容與應用服務進行實驗性開發及戶外實測,時機十分契合全球行動電視產業之脈動,對於國內相關產業鏈中的服務平台業者、內容業者、廣播業者、行動通訊業者和軟硬體設備製造商將可產生相當大的助益,此亦促成本計畫之重要背景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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