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集 課本算是書嗎?
02集 教你當作家
03集
戲說「大醫院小醫師」(上)
04集
戲說「大醫院小醫師」(下)
05集 減肥
06集 莫名其妙暢銷書
07集 大家一起讀死書
08集 五年級同學大點名
09集 男人女人不好懂
10集 好聚好散離婚書
11集 太太的幸福故事書
12集 藝界人生

13集 讀書選市長

14集 藥物進化史
15集 文學與旅遊的邂逅
16集 望書止渴
17集 淡如的心靈之旅
18集 天才不是夢
19集 喝血吃肉人魔書
20集 揚起彩虹旗
21集 旅遊即日維新
22集 紅高粱的孩子
23集 聖誕夜不讀書
24集 作家與做官
25集 膽小別看
26集 電影的現實與夢境
27集
年終全推薦 新年來讀書(上)
28集
年終全推薦 新年來讀書(下)
29集 月光下的遊魂與路人
30集 魔法東西軍
31集 漫談孽子
32集 女兒當自強
33集 旅遊的各種可能
34集 人生何處不性別
35集 漫畫裡的專業精神  
36集 女人。情慾。消費。
37集 女人 勇於面對自我
38集 黎兒的日本流 
39集 張大春說書 
40集 村上春樹的閱讀迷宮
41集 時時刻刻 吳爾芙
42集 張國榮留下的藍色風暴
43集 童書中的哲學
44集 李敖說李敖
45集 書店風景
46集 挽救稀有文字─詩
47集 未完成的腳步
48集 富翁是另一種物種
49集 SARS啟示錄
50集 讀書這回事
51集 賴聲川VS讀書大會診--「離家少女」篇
52集 張系國的個人解碼VS讀書大會診「沒有成就感的家庭主婦」篇


第十集 好聚好散離婚書

很多事情似乎都是可以做不可以說的,比方說離婚這件事情,在台灣或者在世界各國都已經是如此的廣泛,在美國高達每兩對結婚就有一對是離婚的,在台灣是每三對結婚就有一對離婚,這麼高的比例,卻被很多人當成是一件負面的事情避而不談,只要提到離婚兩個字,大家就皺起眉頭,覺得是對人生有毀滅性的作用的,今天就要來檢查看看,到底有沒有可能為台灣找到一對離婚的人,能夠扮演正面的示範角色。

蘇玉珍

歷經一年多的離婚旅程
為18年的婚姻劃下句點
離婚後三個月內連出兩本書
銷售數字驚人

苦苓

以書寫兩性專書立足於文壇
與前苦嫂的婚事也曾為佳話一則
一場離婚風暴
能順利從婚姻顧問成為離婚教主嗎?

蔡康永(以下簡稱蔡)、蘇玉珍(以下簡稱蘇)、苦苓(以下簡稱苦)

蔡:像我這種沒有結婚的人,有什麼資格來談婚姻呢?我們就只好像書呆子一樣,到書裡面去尋找。那在書裡面找到了很多跟婚姻有關的書,卻找到了很少的跟離婚有關的書,這些跟離婚有關的書,有的看起來題目怪怪的,比方說這本『快樂離婚』,對很多遭遇過離婚的人來講,簡直不可思議,離婚還有可能快樂的下去嗎?我們今天要來研究一下離婚這件事,如果它不能夠是快樂的,它可不可能起碼是正面的?對人生有積極的意義跟作用?那我在這些書當中,選了一本書叫做『良性離婚』,原來的書名叫做『The Good Divorce』,就是一個好的離婚的狀態,那這個「好」的意思就是說:它為人生帶來的不盡然通通都是毀滅、都是負面的,那在離婚的過程當中,到底有什麼事情可以好好的執行,讓離婚變成對人生而言,是一件有正面意義的效果呢。那我在為台灣尋找一對離婚者,是願意擔任這樣正面示範角色的時候,我找到了我今天的來賓。

【婚姻不應該以愛情為首位?】
蔡:在離婚之後,蘇玉珍推出了兩本書,大部分的媒體找蘇玉珍做訪問的時候,也是談她這兩本書以及談她的婚姻狀態,那今天我請蘇玉珍來,是因為她經歷過離婚這件事情,她是最有資格來回答我這個書呆子,在書裡面所找到的這些見解是不是能夠成立。我決定要從『良性離婚』這本書裡面,找出一些題目來請教蘇玉珍。第一題我想要請教的是,我在書裡面看到,很多人把婚姻的事情搞得很神話,那一旦這個神話成立了以後,婚姻會變得很脆弱,那『良性離婚』裡面提到,一個很容易使婚姻脆弱的事,就是如果你把愛情放在婚姻的首位,把愛情當成是婚姻的基礎的話,這個婚姻就會很脆弱,很容易破裂掉。

蘇:我們那個年代,真的是以愛情為主,愛情比麵包來得重要,我的例子也是這樣子,覺得兩個人怎麼會餓死?兩個有愛情才能夠在一起,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蔡:妳在『太陽的女兒』裡面講妳們結婚的經過,就是很浪漫,都是這種看星星啊、講得甜言蜜語,妳就熱淚盈眶...

蘇:那種少女情懷,人家是那個在夜市買個一百塊三個的戒指來跟妳求婚,妳就已經高興的要死...

蔡:妳的人家是講苦苓嗎?

蘇:是吧!當然我們不要再講,就是說是這樣的一個少女情懷,覺得兩人真心相愛才重要,可是當人生一直走到這個階段之後,發現不再是這樣子,因為結婚不是只有兩個人的事情,所牽扯的東西太多了,所以要考慮的東西變多了,不再像以前一定是要把愛情放在首位。

蔡:這話是妳現在離過婚之後也許能夠認同,可是如果妳還在婚姻當中,有人跑來跟妳這樣講,請妳不要把愛情放在婚姻最重要的地位,妳會聽得下去嗎?

蘇:如果是在之前的話,大概聽不下去,因為愛情是盲目的,覺得說別人想讓生活比較有點樂趣,找些閒話來講。真誠的愛情是會變質的,這個變質又不是單方面能夠控制的時候,自己要變,所以自己也跟著就變質了,慢慢地就會產生自己要想要成就自己的慾望。

苦:其實我覺得,大家之所以選擇婚姻,就是因為對愛情變淡,覺得戀愛好累,可不可以不要那麼辛苦,為了要維持這樣的關係,必須千方百計討好她、阿諛奉承她、迎合她,所以我們來結婚吧!希望一個人永遠愛你,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跟他結婚,其實我們這種婚約本身是造成我們對愛情的惰性,既然是一個終生保障的事情,幹嘛要努力呢?所以為什麼很多女性說:怎麼一結婚男人就真相畢露,就露出原始的面目?其實他本來就是這種面目,當初表現那麼浪漫、溫柔體貼,是為了得到妳嘛,既然得到了何必繼續呢?真的要一個人愛妳,真的勸妳不要跟他結婚,沒有婚約保障的愛情才是真正的愛情。

蔡:你結婚多久才領悟到這件事?

苦:離婚才領悟到的。那時候才想到說:為什麼我在婚姻中,我越來越不付出,越來越不努力,就是因為說:反正這跑不掉,你看我們工作多努力,做節目很怕收視率不好被停掉,我們不會被老婆停掉,只要我不犯大錯。所以大家就不盡責,男人並沒有失去戀愛的感覺,男人在外面跟誰戀愛還是戀得不錯,就是不跟老婆戀愛,為什麼?因為妳已經跟我簽約了嘛。

蔡:所以準備好要進入婚姻的人,應該要找到別的來替代愛情的東西,當成是兩個人共處的最高標準?
苦:結婚應該是希望做不同的生涯規劃,不同的生活方式,希望過一個以後經常有人跟我作伴的生活,那維持的方式可能是有愛情、有親情、也有友情,甚至是義務、習慣,使我們共同結合,而不是說相愛就結婚這麼簡單。

【連續的一夫一妻制,可行嗎?】
蔡:『良性離婚』這本書裡,有個有趣的案例說:非常有名的人類學家瑪格麗特米德,她曾經結了三次婚,記者就訪問她的時候說:「我想談談妳上兩次失敗的婚姻喔..」結果米德女士回答說:「我沒有失敗兩次婚姻,我的前兩次婚姻都很成功,我總共有三次成功的婚姻,只是我在人生不同的階段需要不同的伴侶。」這種回答在別人聽起來好像是很逞強,死鴨子嘴硬,離婚了還說自己很成功,那米德就推薦了這種叫做『連續的一夫一妻制』,就是始終維持一夫一妻制,可是這個一夫是在更換當中,隨著人生的不同階段而有不同的需要。

蘇:我下一次的婚姻也是成功的,用這樣子的態度時,不是對別人負責任,婚姻失敗是對我自己負責,那別人講失敗,我不認為是失敗,因為我一講失敗可能讓我永遠都爬不起來,心理上可能也會沮喪,以後是不是有情感上能夠再繼續釋放出去,對我都是壓力,所以應該要讓自己的壓力降到最低。

苦:現在美國一個人平均一生的配偶是2.5個,也就是說,如果不把離婚視為一件那麼可怕的事情,最重要是說,在制度上能夠給離婚者應有的保障,不要說失去婚姻就失去一切,如果失去婚姻只是失去一個我不愛的男人或者不愛我的女人,那其實它並不是那麼可怕的事,然後又不會遭到社會任何奇異的眼光。也許對一個女的來講,三十歲的時候喜歡劉德華、四十歲的時候喜歡寇世勳、五十歲的時候喜歡孫越,問題是我的男人並不會照這個順序去改變,始終是個豬哥亮時,那要怎麼辦呢?我們現在的制度不是一夫一妻制,是一夫一妻一生制,大家都說要忠於對方,問題是忠於自己更重要,如果都已經不愛對方,假裝在一起,勉強維持形式上的婚姻,難道這是你希望的嗎?今天大多數不肯放對方走,大多數時候都是因為害怕失去太多。


【離婚是苦中帶樂?】
蔡:有些人對待離婚的態度是,一方面悲傷懊悔,可是也混雜著自由輕鬆解放的這種複雜的感覺,像我手上拿的這一本『快樂離婚』的書,它的英文名字叫做『Cutting loose』,把原來的束縛都給切斷了,這個對本來被婚姻綁住的人來講,大概會覺得離婚是一件蠻解放的事情。

蘇:我那一天就跟我的前夫講,我跟你離婚之後變得很快樂,不是傷他,變得很自由,就是那一刻開始。

蔡:可是我看妳在『太陽的女兒』裡面,妳們原來婚姻存在的時候,也還算蠻自由的不是嗎?

蘇:是很自由,可是不是心靈上的自由,還要記掛著我是什麼身分,誰的妻子,誰的媽媽這樣的一個身分。我所謂的一個自由是心靈上面的,然後還有行為上面也是,我不用再去因為另外一個人的存在然後去改變自己的一些習慣,我覺得很自在,可是這自在的背後還是會有很空虛的伴隨而來,不是說我現在很快樂背後都真的沒事。

苦:我其實原來就很自由,因為我們的婚姻本來就是開放式的婚姻,沒那麼拘束,問題是婚姻裡面,自由跟安定是不能兩全的,就是說你今天我要安定,希望回家有一個固定的地方,有一個固定的人陪我,可是相對的要犧牲自由。人生其實就是看你要哪樣,不能又要安定又要自由,那是說不過去的。我記得黃義交的前妻講過一句話:放他飛也就是放自己飛,一對怨偶被拆散了,也許成就兩對佳偶,即使沒有,至少得回完整的自由,可能去尋找一片更廣闊的天空。今天拿我前妻來說,當然她受到的痛苦傷害一定是有,可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也許就是因為擺脫了我這個糟老頭子,她可以有自己的天空,可以去開創自己的事業,然後不必永遠站在我旁邊,就是一個苦嫂身份,將來說不定十年之後,她很成功了,大家還說好在妳當初你離婚了,要不然妳到現在還不過是個苦嫂而已。

蔡:你自己如果表現的很開朗的話,你會跟人家解釋說是因為離婚帶來的自由解脫嗎?

苦:我一向就這麼開朗,離婚絕對不會是快樂的,因為終究是不歡而散嘛,很難能兩個人都有歡而散,歡幹嘛要散呢?那不歡而散在處理的過程中,一定有很多的矛盾、掙扎、痛苦,彼此互相的傷害,這些東西會把原來擁有的美好的愛情減分,甚至一筆勾消,後來想想我自己經歷這一些之後,雖然事情算是圓滿的解決了,但畢竟也拉了那麼長的時間,離婚大概快要一年多,這樣才算圓滿離婚,不是蓋完章就算離婚了。所以後來我就有一個體會就是說:感情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用金錢解決;但是金錢不能解決的問題,就要用感情來解決。


【離婚該不該舉行儀式?】

蔡:『良性離婚』的作者建議說,結婚有辦結婚典禮,離婚雖然不快樂,不需要辦離婚典禮,可是也應該辦一個離婚的儀式,這個儀式的功能在於,可以讓雙方諸親好友們知道說這兩個人已經不在一起,不要像台灣一般所習慣的曖昧狀況。我們每次去社交場合,都不太確定某某人是不是還跟某某人在一起,所以大家都要用耳語確認一番:他們倆還在一起吧?然後才能夠進行社交談話,要不然你隨便講錯了,就很尷尬。對於離婚者是否應該舉辦一個離婚儀式?

蘇:如果是說有子女的話呢,跟子女商量比較好,也許他並不想讓同學或是朋友知道這個事情,他會覺得尷尬,譬如說剛剛講的嘛,三對就有一對離婚,有可能一個情況,小孩心理上能夠接受的程度有多少,我們不知道,所以應該是跟子女來商量。

苦:我有個極短篇裡面就寫過離婚典禮的小說,我的意思就是說現在要辦一個離婚典禮,而且要請雙方的介紹人、主婚人、證婚人都來,致詞跟大家道歉:對不起!我們當初瞎了狗眼,把這對男女撮合在一起,原來他們一點都不適合,我們對大家非常的抱歉;那男女雙方也要跟大家說:為什麼我們不能在一起,很抱歉辜負大家的期待,我們就是沒辦法協調,所以今天只好離婚了。那當然是小說裡面的一種想像,假使離婚可以變成是一個公開的儀式,一個婚姻要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才算數,可是離婚登記就算,所以要制止離婚很簡單,更重要的我是覺得說讓大家學習:我可以勇於面對這個事,社會不能容納我,不能夠以平常心看待我,我也只好隱瞞這個事情,我希望越來越多機會,在報紙看到倆個人的離婚啟示,而不是結婚啟示,這個是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

蔡:社會對離婚者的歧視,是不是跟對肥胖者一樣?就是他認為你的意志力不夠堅強,無法控制好自己的人生,才會導致這樣的後果,所以很廣泛的認定你一切的能力都應該遭到否定?

苦:應該有這樣子的一種情形啦,很多人講減肥不是方法的問題,是意志力的問題,可是婚姻的問題在於說:婚姻不只是意志力的問題,婚姻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嘛,所以不是你一個人就可以做得好,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就是:你的意志力真的維持你的好的婚姻嗎?我的意思是說好的婚姻有兩種:一種是真好婚姻,一種是假的好婚姻,如果是真好婚姻也許有資格這麼說,但是如果只是一個假的好婚姻的時候,憑什麼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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