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發展方案工作項目 四就業促進
原住民族發展方案工作項目
☆培養原住民現代職業觀念,提昇就業能力,加強就業媒合,擴大就業機會。
立即採行措施 一、培養原住民現代職業觀念
辦理原住民學生參觀公共職訓機構活動梯次。
自八十七年七月起逐項推動實施。
立即採行措施 二、培訓原住民職業技能,增進就業能力
行政院勞委會、行政院原民會、行政院青輔會、省市政府(教育部、各級學校)。
已列入行政院原民會「原住民就業安全三年計畫」辦理。
輔導原住民勞動合作社健全發展。
行政院勞委會、行政院原民會、省市政府。
•已列入行政院原民會「原住民就業安全三年計畫」辦理。
行政院勞委會、行政院原民會、省市政府(教育部、內政部、行政院工程會、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農委會)。
立即採行措施 六、推動「原住民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要點」
(二)僱用獎助津貼:雇主每進用原住民一人,連續達三個月以上,每名每月補助雇主五千元,以六個月為限。
(三)就業推介媒合津貼:經政政指定之私立就業服務機關或政府委託從事就業促進之相關機構或團體推介原住民連續就業三個月以上,每推介一名獎助五千元。
(四)原住民勞動合作社經營人員暨業務行銷人員津貼;依法設立之原住民勞動合作社補助進用經營人員及業務行銷人員。第一年補助其薪資七五%,第二年補助其薪資五○%,第三年補助其薪資二五%,以三年為限。
獎助失業原住民參加職業訓練習得就業技能,結合民間資源推介就業,並獎勵雇主進用原住民,以協助原住民充分就業。八十八年度起試辦一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本院原民會)
規劃辦理事項 一、規劃開辦原住民工藝職類訓練及技術士檢定
行政院原民會、行政院勞委會、教育部(省市政府)。
評估設置原住民勞務輔導機構之可行性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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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案資料係由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