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參加活動者需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料,主辦單位將主動與中獎者聯繫,並請中獎者提供身份證明以供核對身份,及填寫贈品領據以茲領取抽獎贈品。若於指定時間內未收到中獎者回覆完整的兌獎資料,或中獎者填寫資料不完整、不清楚、不實,視同中獎者自動放棄所得獎項及得獎權益,主辦單位無需負責。 |
2. |
獎品將於中獎公告且兌獎手續辦妥後一個月內寄送。所有獎品日後之使用維修或運送期間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3. |
本活動之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4. |
本活動得獎之獎品依所得稅法扣繳稅款。扣繳義務人為活動參與中獎者──中獎者年度得獎獎品價值在新台幣1,000元以上者,主辦單位將於年底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如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
5. |
此活動之參加者僅限於設籍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者參考。 |
6.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辦號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
7. |
主辦單位及本活動相關合作單位之員工無參加本抽獎活動的權利。 |
8. |
本活動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改之,並且保留隨時得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力。 |
9. |
本活動蒐集的個人資料 (姓名、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遞等) 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蒐集,僅限於辦理本活動及主辦單位行銷使用。 |
10. |
有關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會員個人資料內容部分,參加者本人,或未成年的參加者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得以書面通知,或於週一至週五10:00~18:00撥打活動服務專線告知,服務電話(02)2633-2000轉8113高小姐。 |